宿迁市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629/2024-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教育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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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宿迁市教育局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局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在宿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89618,传真:0527-84389612,电子邮箱:sqjy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我市教育相关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领导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人事信息8条,重点工作信息51条,财政信息14条,调查征集信息3条等。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0件,其中,主办24件、协办16件,南北挂钩教育合作、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校园安全教育、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工作。收到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59件,其中,主办35件、协办24件,涉及校企融合、城乡集团化办学、教育“双减”、校园欺凌治理等多方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要求,做到事实查证清楚、依据适用正确、程序严谨规范、答复慎重稳妥。在办理过程中,做到积极对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4条,其中,信件申请1条,网络申请13条。对由我局起草或者掌握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不属于我局掌握或其他不予公开的信息,均按照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案件及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职责分工、接收、登记、拟办、补正、征求意见、审核、答复、邮寄、存档等程序,制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明确职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网站集约化和内容信息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局网站、局相关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数据、服务、应用互融互通,按照“统一名称(“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格式、统一规范”要求,切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进一步强化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功能设置,相关信息检索功能的准确性、查阅及下载的方便性都得到进一步提高。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平台管理,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宣传及时到位、运维管理高效安全、内容保障切实到位。全年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0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处室协同配合。二是强化市直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各学校常态化进行校务公开,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开展全面巡查工作,特别是在招生期间,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招生各项政策公开透明,并要求学校开通咨询热线。在巡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熟悉程度有待加强,相关信息公开专栏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针对招生等政策文件,与相关处室、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等进行提前沟通,要求对相关政策文件采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学习。组织各处室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概念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再学习,以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扩大公开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借鉴省内及省外教育部门相关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经验,安排专人收集相关信息,以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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