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宿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84389613;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jyx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3年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管理格局。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宿迁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宿迁市教育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宿迁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指南》和《宿迁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拓展渠道。进一步搭建信息公开载体,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开展宿迁教育信息网改版重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群众在通过“宿迁教育信息”门户网站可查阅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教育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础上,通过《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开辟“宿迁教育”专栏,及时发放教育信息。
(四)强化落实。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重点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1.加强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省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特长生各类政策性加分和预留计划使用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实行省、市、县(区)、学校四级公示制度,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各类特殊型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由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宿迁教育考试网以及县(区)教育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链接公示。报考公安政法院校考生的面试及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及有关公安政法院校组织进行,市招生办在配合省教育考试院重点做好该类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资格审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审查和录取结果的通过宿迁教育信息网、宿迁教育考试网以及县(区)教育信息网和学校网站进行链接公示。
2.加强中、高考招考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结合中、高考考试录取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做好中、高考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考前,通过电视、电话、广播和网络等媒介,将考试相关的政策规定、招生章程、成绩查询、录取条件等各类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面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发布。通过编印《中考指南》公布院校招生计划,在网上宿迁开展“在线访谈”和在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及时发布中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等。考后,通过省、市教育考试网和电话查询等方式开通中、高考成绩查询,并及时发布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线,一、二、三本录取投档线,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投档线及体育、艺术类各阶段和批次的录取投档线。通过发布《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向社会公布本、专科院校招生计划。通过江苏教育电视台及时发布录取现场动态。同时,在中、高录取期间,每周无休开通高考热线咨询电话(高考0527-84389510,中考0527-84389633),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就高考、中考志愿填报问题的电话和上门咨询,并就高考第一、第二阶段志愿填报举办多场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切实做好高考、中考录取阶段的咨询服务工作。
3.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高度重视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开展,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就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等向有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并对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详细梳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出台了《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项目和对象,对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做了严格的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实施。目前,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情况简介、学校收支预决算情况、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学校重大民生项目支出情况等,各学校所有公开科目均细化至项级科目。各学校在预算、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上述信息。公开的方式除采取学校年鉴、简报等方式外,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同时,建立财务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财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强督查,确保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2013年市教育局共公布各类信息112条,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我们严格按照公开的行政职权和流程图运行,切实抓好工作规程的执行。对外把重点工程、招生、收费等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让公众了解,让群众监督,让百姓受益;对内公开公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年度工作、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人员聘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等事项。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收到复议、诉讼和申诉的要求。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互联网、报纸、档案馆、公共查阅点等多渠道查询。
(1)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宿迁教育信息网”和“网上宿迁”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可通过位于市教育局一楼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新闻发布会。在《宿迁日报》“网上宿迁”等媒体发布“中心城区小学施教区调整”、中高考招生政策等重要新闻。
(4)报纸媒体。通过《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开辟“宿迁教育”专栏,及时发放教育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收费情况。2013年通过宿迁日报、宿迁教育信息网和学校公示栏及时公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等项目和标准,学校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共计43项。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2013年市教育局没有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3年市教育局没有收到复议、诉讼和申诉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和2013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育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增强;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教育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教育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教育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公开的便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