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加强“学习工具”进校园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
2024-08-0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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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学习工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主要包括教育类APP学习平台、小程序等)进校园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发布有关管理规定。
一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开展“使用者备案”工作,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后方可使用,同时实行线上线下双备案,重点审查是否履行选用机制、是否集体决策使用、是否签订合同(协议)等。
二是落实免费自愿原则。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或推荐使用的“学习工具”,必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向企业支付或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三是加强使用行为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或推荐使用的“学习工具”,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使用“学习工具”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得超备案范围开展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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