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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局属有关处室: 2017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者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务实苦干,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市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者;教育主管部门基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从事基础教育工作至少一年以上,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政策,能准确把握基础教育工作重点,具有大局思想、奉献意识、担当精神,爱岗敬业,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 1.申报。申报者需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3),同时提供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介绍材料,材料要突出工作成绩、亮点和典型做法经验。 2.推荐。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表、先进事迹介绍及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请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511室,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sqjjc2015@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苗飞,电话:84389851。 3.评审。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工作实绩,对照评选条件,确定入选名单。 4.公示。将确定 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表彰。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以评选为契机,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推动本地基础教育工作创特色、上水平。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3.对近年来有师生违法犯罪、安全事故及违规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名单汇总表 3.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名单汇总表
申报县(区): (盖章)
附件3 基础教育先进工作者
申 报 表
申报姓名:___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 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
一、个人情况及先进事迹
二、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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