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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索引号 014319629/2024-00220 分类 教育教学   教育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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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管理,严格制度,鼓励先进,真正发挥晋级工作的激励作用,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以省、市有关职称评定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职称评定进行竞评,确保职称评定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定程序

1.按照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文件、会议精神,成立学校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教师教育、教学等各项材料认定小组,研究落实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学校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忠华

副组长:许祥虎 胡生友

组员:王柏甫 丁敬锋 周凯 张刘 汤军张家甫 尹振虎 张勇 赵建刚 梁治国 汪巍 苏永军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公布下达指标数及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意见。

3.产生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委会),评委会成员从教代会成员中产生,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评委任期一届,当年职称评定工作结束,评委会即自行解散。

4.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上报有关证件及业绩材料,领导小组按教干工作分工成立相应的材料认定小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查教师的申报资格,在相应的申报材料中签字,并对其材料真实性及签字负责。班主任、社团活动及各学科学习兴趣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由政教处审核并签字;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审核并签字,备课组长由年级组认定并签字,教务处审核并签字。

5.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本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申报条件,按上级文件规定对应评审条件逐一审核教师德、能、勤、绩实绩情况,并公示审查结果。对初审符合资格的教师所上报的有关证件及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弄虚作假经举报并查实者,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6.申报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述职发言,评委会听会、审阅、查看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证件,按《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职称评审竞评量化评分参考表》进行量化打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序。

7.领导小组按照量化得分顺序,依据上级或学校下达的指标,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公布结果并通知有关教师。      

8.组织推荐上报人员填写有关表册,整理上报评审材料。

三、评聘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符合省、市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服从工作分配,工作勤恳,任劳任怨。

4.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5.班主任或年级、学校管理年限达标

6.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竞评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2.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的;

3.教师职业道德差,影响较坏的;

4.工作责任心不强、学生及家长意见大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5.有乱收费现象,给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本年度不担任教学工作的;

8.不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聘任的相关规定的。

四、职称评定推荐顺序

根据以上竞评原则,按照《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职称评定竞评量化评分参考表》的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按上级下达的指标推荐。

五、附件:《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职称评定竞评量化评分参考表》

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职称评定竞评量化评分参考表

项目

量化细则

分值

得分

考核、学历

8分

任现职5年以上,每超1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4分

4

 

1.申报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硕士学位加1分,博士学位加2分,不累计加分。

(1、2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

教育

工作

26分

班主任工作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超过学校当年规定年限1年加1分;累计不超过6分,

2.中层(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按班主任积分要求执行;每超过1年加1分,累计不超过6分

(1、2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9分)

3.担任团队辅导员(社团、课外活动兴趣小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参照班主任工作减半积分。(累计不超过4分)

4.获得班主任基本功竞赛的,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

12

学科辅导

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或联赛以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与社会现场作文比赛等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协办的比赛(活动)中,本人获国家省、市、县区(校)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国家、省、市、县区(校)级表彰,分别加4、3、2、1分;其他类比赛获奖降一级别计分(即由国家级变为省级,以此类推)。

6

教育表彰

省、市、县(区)级政府(党委)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省、市、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的教育(管理)类(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集团表彰每次加1分,校级表彰每次加0.8分,同一年度以最高分计算,累计不超过8分。

8

教学

工作

45

教学获奖

1.获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市、县(区)级优课、基本功比赛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加15、12、10分;省级分别加10、8、6分,市级分别加6、4、2分,县区级分别加4、2、1分。校级优课、基本功比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2、1、0.5分(校级比赛不设特等奖时,一等奖递升至特等奖,以此类推)。教育学会主办的上述级别比赛降一个级别加分(即由国家级变为省级,以此类推);获以上级别微课奖降1档加分(即由一等奖变为二等奖,以此类推);获以上级别录像课降一个级别加分(即国家级变为省级,以此类推)。

2.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课件/试题等)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优秀案例类累加不超过5分。

(1、2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15

学术荣誉

获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4、3、2、分,获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分别加3、2、1、0.5分。按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

5

学术影响

执教(举办)省、市、县区、校际、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命题)分别加3、2、1、0.5、0.3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此项累加不超过3分。校际公开课、示范课、讲座,不是学校委派参加的,一律不计分。

3

专业引领

能够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主要指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专业研究能力比赛等教学、科研类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师徒结对协议,2.协议有效期内的业绩)

2

教学成绩

任职内(高级5年,中级近4年)绩效考核A档、B档、C档分别计20、16、12分(以省、市统测成绩,年级组考核结果计算,无市统测科目的学科,以所任学科学业水平过关率或高考专业达线率计算)(成绩以满工作量为准,不足的按降一档积分)(多年平均计分)。

20

科研

工作

21分

论文发表

或获奖

1.发表论文:北大核心10分,省级5分,市级3分(提供新闻出版总署和知网维普、万方的查询页面打印稿)。

15

2. 获奖论文国家级一二三等6、5、4分,省级一二三等5、4、3分,市级一二三等4、3、2分,区级一二三等3、2、1分。(1、2两项论文合计3篇不超过15分)

课题研究

主持省规划办或者省教研室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加6分;主持省级陶研会、教育学会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加4分;主持市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加3分;主持市级教育学会课题或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加2分;主持校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加1分。(参与课题人员按减半计分,按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计分;参与人员仅指结题证书前5名)

6

合计

100

1.同年度的同一类型表彰或者获奖以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 2.市直类证书按区级分值标准积分。

3.以上各项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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