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6-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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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民办教育服务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
二、意见反馈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邮箱反馈。反馈至邮箱:fzghc1009@126.com(注:邮箱号fzghc1009中的“1”是数字1,不是字母l),并请在邮件上注明“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现场来访反映。现场办公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261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4389669。
特此公告。
宿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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