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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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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民办教育服务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620日起至2025719日止。

二、意见反馈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邮箱反馈反馈至邮箱:fzghc1009@126.com注:邮箱号fzghc1009中的1”是数字1,不是字母l并请在邮件上注明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现场来访反映。现场办公地址:宿迁宿城区太湖路261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4389669

特此公告。


    附件宿迁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宿迁市教育局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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