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物价、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特制定本收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所有财务收费活动均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收管人员具体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费。
二、学校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收费。
三、学校收费按规定使用财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收据,杜绝白条和非统一收据收费现象。
四、加强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从严控制使用,每学期结束与学生结算公布,多退少补。
五、学生教辅用书等资料由教务处负责,应该代办的学习资料尽力办好,不该代办的项目坚持不代办。
六、做好校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