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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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青华中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319629/2024-00238 分类 人事管理   教育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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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青华中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破平均主义,建立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调解、协调、监督。

二、聘任原则

在定编、定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实行聘任,遵循的原则是:

1.择优选能。聘任重在教师本人的德、能、勤、绩。

2.双向选择。教师可根据学校设岗和自己实际情况申报择岗意向,教师与班主任进行双向选择,可以受聘或拒聘。

3.按学年进行聘任。

4.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5.专业与非专业教师竞争岗位时,专业教师优先。

6.根据教师综合业绩从高到低聘任。

三、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良好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从教经验丰富的教师、骨干教师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四、聘任工作程序

1.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提名年级副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年级副主任;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待条件成熟后再实行班主任竞聘);

3.班主任、学科教师双向选聘;

4.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5、公布聘任结果。

五、聘任办法

1.聘任班主任

1)应聘班主任的教师于2008年7月13日下午5时前,向年级主任递交书面申请,尽可能陈述本人班主任工作思路及优势。

2)根据递交申请的人数确定班主任。近三年来获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及近一年来班级工作综合考评优秀的优先聘任。

3)个别未上交申请书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确实符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后聘任为班主任。

2.聘任任课教师

1)专任教师任课要求:周课时符合相关学科要求

2)班主任必须认真择优聘任任课教师。如果某学科无合意的教师,可以空缺,空缺教师由学校调剂。

3)在“大稳定、小调动”的前提下,个别协商,对等调聘。对在聘任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聘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新进入学校的人员由学校推荐聘任或直接安排工作。

5)同时被聘任高年级和低年级的教师原则上服从高年级聘任。

6)对于班主任不按聘任要求进行聘任,聘任领导小组可以制止,性质严重者,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解聘班主任。

3.本校教师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聘任的或在聘任中拒聘的,视为放弃聘任。

4.学校与聘任的所有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书》,明确学校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和责权利。

5.聘任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7月23日。

六、落聘教师的安排与待遇

凡本次未被聘任的教师为待聘教师,待聘期为一年,其安排与待遇如下:

1、相关安排

(1)学校尽可能推荐待聘教师应聘校内其它工作岗位。

(2)待聘期内,学校将为待聘教师提供各种学习的便利条件。待聘教师要强化学习,每周听课不少于8节,尽快提高业务素质与教学水平。

(3)待聘期内,待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考勤和有关活动,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待遇

(1)待聘期内,发放档案工资。

(2)待聘期满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聘任。第二年度仍落聘的,学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待聘期间不能参与评优、职评。

七、已聘教师管理要求

已聘教师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先给予其落聘处理,情节严重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在聘任工作过程中无理取闹、挑拨离间、制造矛盾、严重违反规定的。

2、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3节以上,或无课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

3、未经学校同意外出兼课者。

4、所教学科成绩明显落后,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者。

5、违反学校教师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它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者。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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