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招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工程和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宿迁中学食堂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1、招标单位:江苏省宿迁中学
2、招标项目:食堂用品
3、项目数量: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双眼油气两用灶两台、大消毒柜9台、土豆去皮机2台、绞肉机2台、1100型切菜机2台、电饼灶12台、蒸饭盘400只、保温台20套;第二标段:包间桌椅8套、大厅餐桌20套;第三标段:售饭间5匹空调4台、包间2匹空调8台。
4、项目地点:宿迁中学新校区
5、经费来源:自筹
6、付款办法:货物全部安装到位后一个月内付90%;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7、信息发布地点时间及发布方法:
地点: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宿迁中学两校门前
时间:2008年8月7日—2008年8月9日
8、中标办法:优质合理低价,由评委评审出前三名,依次选定。
三、招标条件与要求
(一)招标条件
1、三个标段分开投标、开标,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或二个、三个标段。
2、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销售该产品所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投标单位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业绩逐年增长,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心。
4、投标单位的法人及代表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
5、每位报名报名投标人投标前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将自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二)材质要求
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应提供省级生产技术监督局的检测报告,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明。保证正常使用周期,符合产品标准规定要求。
四、投标文件内容
1、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信、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环保生产质量检验证明、法人及其代表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表负责投标,其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红印章。
2、报价书、预算书:有总合计价,有价格构成明细一览表,有报价书面说明,有报价承诺条件。
3、质量、工期、协作配合,保修、售后服务承诺等书面文件。
4、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形象进度表。
5、投标文件装袋、密封、法人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废标处理
①对招标文件未能作全面响应的;
②竞争报价单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③投标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验收要求
1、验收办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样品进行验收
2、验收地点:宿迁中学新校区
3、验收时间:2008年8月20日
4、验收人员: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请市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共同成立产品验收组验收。
5、验收依据: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样品执行
6、验收要求:达到甲方规定的规格尺寸及材质等全部要求
7、验收程序:供货方安装结束自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甲方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
8、验收结果及书面手续:验收结果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七、招标、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9日17时30分止,交报名、资料费每项200元
2、现场勘察:地点宿迁中学新校区校园内;时间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9日17时30分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8年8月11日上午8时50分。
地点:宿迁市教育局二楼东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9时
地点: 宿迁市教育局二楼东会议室
5、发中标通知书时间:中标当天。
八、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当日到宿迁中学签订合同,逾期不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招标方将按照评标时排定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退。
九、开标、评标:公开当众开标,在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组织专家评委对照样品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以积分高低排出前三名,依次选定中标人。
十、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强令更换产品,并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
(2)供货单位延期交货的,除扣罚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日另按货款总额的1%罚款。延期超过3日,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二、保修协议:保修期为半年。如发现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接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 速(宿迁中学) 联系电话:13809095859
李 刚(市教育局) 0527—84389681 84135698
十四、如有未明确之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十五、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江苏省宿迁中学。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