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采购单位:江苏省宿迁中学
(二)采购办法:公开招标
(三)物品名称及数量:学生物品柜400组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要求: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销售该产品所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参加投标的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投标要求与时间安排: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23-25日;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宿迁中学新校区;
3.报名材料费:300元;
4.投标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理投标的,要有经过公证的法人委托书;
以上证件需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万元,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投标。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全部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与开标:
1.报价单位:元/组;
2.报价含运输、税收、安装、检测等所有费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①竞争报价单未有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②竞争报价单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
(四)投标单位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和材料要求报价。
(五)投标单位对采购要求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前2日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12小时内以适当方式进行解答。
(六)送标时间:2008年7月29号下午15:10一式三份(投标书密封盖章签字有效);
送标地点:宿迁市教育大厦二楼(东会议室);
开标地点:宿迁市教育大厦二楼(东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8年7月29号下午15:30;
(七)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于中标次日到宿迁中学新校区签订合同,逾期不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招标方将在其他投标人中按评标中排定的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退。
三、招标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采购数量、规格、材料、颜色:
1.数量:400组;
2.规格:1850*860*420mm,四层双门对开(内有固定用活动插销),其他见样品;
3.材料:材质选用厚0.5mm镀锌优质冷板,表面静电喷涂(喷塑)处理;外加箱扣;
4.颜色:银灰;
(二)质量要求:
1.有产品合格证;
2.箱扣要牢固,颜色、型号与柜体一致、协调。
3.表面无凹凸、脱漆等问题;
4.保证所提供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配置、用料等要求,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三)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50%; 使用一年内再付40%;使用二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四)保修期限:保修三年;
(五)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宿迁中学新校区;
2.交付时间:2008年8月20日前;
(六)产品验收:
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请市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共同成立产品验收组验收。
(七)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供贷单位无条件更换产品,承担相关全部责任并扣罚履约保证金。
2.供货单位延期交货的,除扣罚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日另按货款总额的1%罚款。延期超过3日,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
1.样品评审,投标前送一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学生物品柜样品,样品送至宿迁中学新校区。
2.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以优质低价为原则,经评委评审选定供货单位。
五、其它
信息发布时间与方式:2008年7月23-25日宿迁市教育局网站。
报名时间与地点:2008年7月23-25日宿迁中学新校区。
联系人: 宿迁中学,李栋,电话:0527-84507058 (13305243308)。
宿迁市教育局,李刚,电话:84135698。
未明确之处按本市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宿迁中学)
江苏省宿迁中学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