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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类
转自:仲海云 时间:2008-03-30
 
NA04-B0100-2008-001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008.2
NA04-B0100-2008-002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008.2
NA04-B0100-2008-003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08.2
NA04-B0100-2008-004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008.2
NA04-B0100-2008-005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
2008.2
NA04-B0100-2008-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1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2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3
为了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200-2008-005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7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8
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200-2008-009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200-2008-010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200-2008-011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200-2008-012
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08.2
NA04-B0300-2008-001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300-2008-002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其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03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04
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05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2008.2
NA04-B0300-2008-006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07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编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300-2008-008
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008.2
NA04-B0300-2008-009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2008.2
NA04-B0300-2008-010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2008.2
NA04-B0300-2008-011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12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300-2008-013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2008.2
NA04-B0300-2008-014
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15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其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16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17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2008.2
NA04-B0300-2008-018
为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制定本规定。
2008.2
NA04-B0300-2008-019
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
2008.2
NA04-B0400-2008-001
2007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加快实现目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2008.2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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