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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高中建设更要注重内在品质
转自:记者 陈金明 时间:2005-05-20
 
                                   ——访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

    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面对示范高中校与薄弱校之间差距越来越大的现象,有委员提出:“教育不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教育公平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关于示范高中校是否应该继续存在和发展的讨论。不可否认,一方面,示范高中的建设带动了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欢迎。但另一方面,示范高中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一些人的质疑。教育发展是否需要先行者?示范高中校到底应该在哪些方面作出示范?学校教育的“济贫”是否一定要以“劫富”为代价?示范高中校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怎样评价和解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示范高中评估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史静寰博士。
史静寰:
    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首都女教授协会会长。
    主要研究领域:教育史、国际与比较教育、教师教育、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等。
    已发表学术研究成果近百万字。近年来一直以特聘顾问的身份,参与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英国海外发展部等国际组织在中国的教育和社会发展项目。

建设示范高中校不违背教育公平

    中国教师报:在此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再论教育公平性问题,面对示范校与薄弱校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等现象,有人提议“教育不能让一部人先富起来”。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史静寰:我从80年代末开始长期从事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问题研究,五年前才成为北京市示范高中校评估专家组成员。当我第一次走进示范高中校时,看到这些好学校的条件,真的感到有一种特别大的反差。因为我去了很多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师资和办学条件与示范校相比差距太大了。我觉得作为两会代表提出这些问题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我们常常在考虑,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市场的手段更强调效率和收益,政府的功能恰恰应该是关注市场条件下最容易受损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我想在中国社会转轨的过程当中,政府应该特别意识到自己在推进社会公平方面所担当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好像我是反对示范高中校建设的,其实不然。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在理论和现实中找到平衡点,才能分析和回答的问题。作为一个理论研究者,在涉及中国教育的整体发展政策上,我认为应强调政府的公共责任,政府要更多地把资源和关注点投向容易被市场忽视、甚至被市场发展所伤害的那些地区和人群。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们也要正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不同地区、不同阶段教育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是有差距的。教育的公平性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并不是对所有人、所有学校都一样就是公平。在北京已经基本普及了九年教育并且向十二年教育过渡的前提下,我们当然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去提高基础教育的水平,使更多人能够继续深造学习。北京市示范高中校建设工程,作为首都教育迈向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战略,实施5年来取得很大成绩,基本确立了学校创全面育人之优、示素质教育之范的发展方向,带动了学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另一方面,示范校与薄弱校之间的差距只是暂时的失衡。以局部带动整体,以部分学校率先尝试的先进管理经验或管理模式带动教育改革的全面发展,这是政府推进示范校建设的初衷。如同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初始阶段,搞特区建设,利用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其他地区,虽然初期会出现在资源配置和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但它打破了暂时的、表面的平衡。我们到底应该选择暂时失衡、酝酿着变革的状态,还是选择表面稳定、内在发展缓慢的状态,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示范校不断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作为教育消费者,家长有为孩子选择学校的权力,示范校满足了更多家长希望孩子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示范高中校数量的增长也证明,示范校起到了应有的示范作用,带动教育整体改革和共同发展的效果已初步显示出来。
    所以我非常赞同这些代表们能够从教育发展、政府责任的角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政府。我是北京市政协委员,在政协会上也经常扮演这样的角色。具体到申办示范高中的问题上,我认为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教育改革的本质并不冲突。如果说目前的示范高中建设还存在问题,还没有能像社会所期待的那样达到理想状态,我们有责任指出问题所在,帮助其健康发展。在社会转型期,教育和社会的互动关系非常复杂,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怎样加强它们之间积极的互动。政府在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密切观察政策所引发的新问题,并且及时调整。任何一个政策都不能保证解决所有问题。我们在一个特定的阶段或许只能做到特别关注某个问题,通过“有限理性”的抉择,制定相关政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又会引出对政策的进一步修改和调整。如果我们这样来看示范高中校建设过程的话,我们就不会被出现的问题、困惑或者不同意见所困扰,反而觉得它是正常现象。如果一出现问题,我们的改革就停止下来,那只能说我们的抗挫能力太差。

学校不能只看生产业绩

    中国教师报:关于示范高中校的评估标准,您认为应该怎么把握?
    史静寰:学校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主要有两个实施层面:一方面是硬件建设,另一方面是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包括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改善,可以提出很明确的量化标准。而所谓软件就是人们很难用量化指标去评价,然而又最体现教育本质和核心的一些内容。怎样进行软件的评估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难题。一个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师的专业发展程度、学生素质教育的情况等,大家都认为重要,但是怎样去衡量,却很难像评估学校硬件那样列出一、二、三条标准。如果把申办过程,特别是所谓软件的申办过程变成一堆文字化材料的要求,很可能导致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到怎样去生产这些形式化的东西。学校是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具有地位认可型或者说声誉认可型组织的特征,因此,我们不能像评价企业那样主要看生产业绩。
    特定学校的地位、声誉和知名度是学校内在品质的体现,是学校在多年办学过程所积累和形成的、在人们心目中的认可度。它包括学校的学风、办学理念、学校的精神以及它们在学校日常教学过程中的体现。学校的内在品质默化地呈现于学校常态化的工作和生活中。专家入校虽然不能完全,但可以通过直接感受和必要的评估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评价。学校申办示范校,当然要了解评估标准和要求,但更要全面分析自身状况,突出学校的内在品质,找到需要改进的问题,明确制定并全面实施学校改进和建设计划。学校申办示范校的过程应该是学校全面建设和提高自己的过程。学校在接受评估检查时,要把学校的品质用常态下的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师生互动、学生活动展现出来,让专家通过多元渠道去感受学校的理念、精神和特色,靠揣摩专家心理、做表面文章是行不通的。
    中国教师报:有人提出我们在评估示范高中校时应该依据中国国情,最好只制定软件评估标准,对硬件评估标准应允许弹性控制甚至应该弱化。还有人说,示范高中校既要限定“最低标准”,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水平,也应限定“最高标准”,来避免示范高中校以“示范”之名引导高消费,盲目攀比,追求奢华。对于这些建议,您有何评价?
    史静寰:我不知道外地是什么情况,从北京来说,在示范高中校申办过程中,市教委虽然制定了学校的硬件基本标准,但一直都非常强调软件建设。当然,在早期的示范高中校评估中,有一些办得很好的学校因为校园面积不达标而没有申办。当时专家组也特别提出了这个问题:要根据学校所处区域和所服务的社区,对学校硬件条件进行必要的弹性处理。老城区的一些学校要扩大面积,需要拆掉周围的不少民居。这样做不但损失大,成本高,而且也违背北京的古城保护原则。学校并不是越大越好,操场也不见得一定要建成统一规格。
    我同意您刚才提到的在公立学校的硬件条件要求不但规定下线,也规定上线。因为不管是贷款还是拨款,只要学校用的是政府投资,是纳税人的钱,就要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益。凭什么要把一个区教育经费的60%以上都投给一个学校建设示范校?政府的投入必须有一个均衡发展的前提。目前,代表们提出这一问题十分必要。在示范校硬件建设的投资上,过去主要是政府投资,现在已出现银行贷款、危房改造配套、开发商小区建设投资等多元渠道。我们需要规范不同投资渠道所获资金的使用范围。示范高中校建设本身是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种尝试性探索,所以在改革过程当中提出问题、修正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示范高中校≠重点高中

    中国教师报:有人认为示范校是以前重点校的“改版”,是“换汤不换药”,二者没有本质区别。您认为是这样吗?
    史静寰:从重点高中到示范高中,是教育观念和政策的一种转变。重点校由政府确定一些学校,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扶持,而示范校由学校自己争创,重在带动教育的整体改革和共同发展,它并非终身制,需要接受复审。如果示范校出现重大违规现象,教育教学质量滑坡,不能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就会被撤销示范校的称号。通过这种改变,政府在尝试用更有效的方式,推动学校自身的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目的是推进基础教育的整体改革与发展。建设示范校,可以把一部分社会闲散资金吸引到教育上来。目前,有的学校完全依靠开发商投资,建设得非常好。这是在建设示范校当中出现的新的发展思路,如果能推广开来,就可以让教育更多地受惠于其他社会资源。这对改善学校硬件条件而言,是非常可行的、多元化的道路。
    中国教师报:您认为“示范高中”到底应该示范什么?示范作用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
    史静寰:我认为,第一,示范高中要示范软件建设。学校在软件建设方面到底有什么独到之处。
    第二是示范建设过程。两年前学校提出申办示范高中计划,当时学校存在哪些问题?这两年学校是怎样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的?这个过程非常重要!它既是学校传统的延续,又是学校在新目标之下的建设。
    第三是示范学校的办学特色。你可以把它放在新课改的背景之下,也可以放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之下,或是放在知识经济整体发展需要的背景之下,学校怎样跟着时代前进不断发扬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已经在评估第四批示范校了,第四批的学校要走第一批那些老牌重点中学的发展道路,是很难的,也并不现实。那么学校怎样形成自己的特色,可能就是我们当前建设示范高中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学校怎样有针对性地设计育人计划;教师现有水平决定了学校怎样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定位决定了怎样更实际有效地制定学校发展目标。所以这种特色不是艺术特色、体育特色这样简单、狭隘的具体技能上的特色,而是针对学生的特点、教师的特点、学校的定位以及学校多年形成的传统,有针对性地使学校在现有基础和水平上实现更大的发展。这种特色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示范软件、示范过程、示范特色是示范校最重要的功能。当然我们也强调示范高中的幅射作用,示范校要把优质资源、先进管理经验、成功进行素质教育的成果与更多的学校分享,整体带动基础教育的发展。
    中国教师报:不少校长认为现有的示范高中校评得有点多,既然是“示范”就应该是总体中的少数优秀者。您认为示范高中校应该在普通高中里占多少比例?北京市到底评多少所示范高中校比较合适?
    史静寰: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明确一个基本立足点,就是我们建设示范高中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我们建设示范高中的目的是为了扩大优质高中的范围,使更多学生能够享受到示范高中的优质服务,那示范高中当然是越多越好。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区分学校的等级,用资源、政策倾斜的方式,保证示范高中在同类学校里的优势地位,那就要有数量上的限制。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觉得第一种目的更为重要,那就是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满足更多学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基本需要。当然,由于资源有限,示范高中数量的扩大也不可能是无限的。目前,市教委已经不再强调示范高中的数量目标,而更关注建设过程,希望通过建设过程,整体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发展。
    中国教师报:据推算,到2010年,本市70%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将就读于示范高中。您认为,到那时,是否示范高中校就已经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其历史使命,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史静寰:我觉得建设示范高中是我们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特定阶段的策略和产物。我们的长期目标是提高各级教育的质量,在高中阶段我们采用了申办示范高中校的办法。一个学校是不是成了示范高中就一劳永逸了?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如果通过示范高中校建设,高中教育的整体质量提高到一定水平之后,我相信又会有新的政策出台,使我们的高中教育持续不断地发展。所以说申办示范高中校是一个阶段促进高中教育发展的一个策略,到新的阶段后又会有新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出台。

评比不要贪虚“牌”

    中国教师报:目前出现了名目繁多的示范校评比,如“科技示范校”、“德育示范校”和“校园文化示范校”等,您对这些“示范校”评比有何评价?它们是否与示范高中校评比相重复?
    史静寰:有时候去学校可以看见学校门口挂好多牌子,什么工作都可以成为一个特别的牌子。社会各界从不同渠道给予学校的评比非常多,而学校也很热衷于把自己从不同渠道得到的荣誉呈现出来。那么在示范校问题上,为什么强调学校要办出自己的特色?主要是因为现行教育体制下的学校很雷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多元需求日益旺盛,学校关注自己特色的形成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变化。至于这些特色是否非要用挂牌、示范的名称去表现,我觉得大可不必。
    为什么一些学校特别热衷于参加评比和挂牌,可能还是希望用这些来吸引好的生源和社会关注。我觉得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学校应该对自己最本质的工作有清晰认识和把握。学校的育人特色、高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在学校里怎样体现,不是挂牌能解决的。所以我不太赞成用各种各样的单项评比把学校搞得应接不暇。
    中国教师报:尽管目前办学声誉好、教学质量高的学校多是公办学校,但是近年来一些民办高中经过政府的扶植和自身的努力也逐渐发展起来。您觉得,示范高中校的评审会有将民办学校纳入评审范围的计划吗?
    史静寰:我觉得当然可以。目前市级示范校里有民办公助的,虽然还没有完全纯粹民办的学校,但我认为,民办学校不应该被排斥。

(编辑:jyjj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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