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召开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十几所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校长参加了座谈。
与会者认为,河北省各级领导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给予了支持和扶助。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使全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而当前,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仍然存有偏见,民办学校还面临着诸如办学环境不宽松、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教师队伍不稳定、办学良莠不齐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会上,大家就促进全省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一项指标列入政府及有关部门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民办教育工作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依法管理,重点解决多头干预,标准不一,乱摊派收费等存在的不正常现象。
各级政府应引导和帮助民办学校通过银行信贷、招商引资等渠道进行办学融资,拓展民办教育融资渠道。
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和奖励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和表彰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委托或协议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建议政府给予同当地公办学校同等标准的教育经费津贴。
建立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教师的双向合理流动机制,对民办学校教师在工龄教龄、评定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落实与公办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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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yjj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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